近日,李晨因涉及名誉权纠纷案败诉,需要向受影响人员赔偿数千万。
根据报道,李晨在2018年时被徐大虎诉称因投资失败,将一批影视项目“卖”给了他,结果拍了一部烂片。于是徐大虎以《位置》电影制片合同纠纷、合同毁约等多项为由,将李晨告上法庭。在徐大虎的诉讼定性中,李晨持有大量权益,但没有给徐大虎任何支配权,对方不仅损失最初巨额投资,还背上了巨额投资债务。
在此次庭审前,李晨已先后进行多轮和解,希望化解此事,在双方未达成和解的情况下,法院最终判决李晨败诉,并判令其赔偿徐大虎及相关公司3000余万元。
对于李晨而言,此次败诉不仅声誉受损,而且经济赔偿也十分巨大。